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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法官真情教育感化误入歧途花季少年
作者:刘云吉   发布时间:2021-08-27 14:04:47


  十八岁,是一个缤纷多彩的花季,十八岁,是一个青春绽放的年华,十八岁,本应是趁着朝阳而不懈努力奋斗,走向光辉壮丽的成年,却不曾想本案中的胡某,却迷失了人生的方向,折断了青春的翅膀,虚度年华,浪费青春。

  近日,一件盗窃罪罚金案引起了云南省永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余法官的注意。被执行人胡某出生于1999年11月,2018年6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出狱后没过几天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再次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2019年10月再次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花季少年,为何屡教不改,盗窃成瘾呢?余法官决定对胡某倾情帮教,使其能迷途知返。通过走访得知,胡某的父母常年外出务工,胡某自幼跟随外婆一起长大,从小缺乏父母管教,早已辍学在家,整天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并与社会不良嗜好的人交往密切,又没有生活来源,便养成了偷东西的习惯。了解到家庭背景后,法官针对性地对胡某进行了心理疏导,并鼓励他要重新做人,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学习职能技术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利益,不要重蹈覆辙。通过法官多次的法律帮教,胡某最终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并主动缴纳了三起盗窃案件的罚金,并保证今后一定认真改过,重新开拓自己的人生之路。

  永善法院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审执活动的全过程,不搞机械执行,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真心实意为群众服务,体现司法温度和人文关怀,实现依法规范执行与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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