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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获黔东南州未保委“点赞”
发布时间:2021-08-06 15:57:12


  8月5日,贵州省黔东南州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督导组赴丹寨县督导调研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督导组组长彭光明对丹寨县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今年以来,丹寨县人民检察院秉承“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理念,根据刑事办案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保护尤其是校外培训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及时向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联合民政、科教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织牢未成年人保护网。监督相关部门排查关停了部分不合格的培训机构,有效推动了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在督导座谈会上,督导组通报了在丹寨县督导情况,彭光明高度赞扬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工作的法律监督方式,认为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取得了可圈可点的成绩。督导组同时强调,与会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认真积极落实,共同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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