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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声琨: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
作者:董凡超 鲍静   发布时间:2021-07-26 14:18:11


    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出席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并讲话。 郝帆 摄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24日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新时代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郭声琨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刻阐明了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根本性、规律性的重大问题,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加快构建与新型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是一项基础性和具有牵引作用的重大改革举措,直接关系政法领域改革成效成色,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法治的权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不少都与执法司法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确保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正确方向,加快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失职必问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郭声琨要求,要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执法司法责任,聚焦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加快构建涉及政治、办案、监管、指导各方面,贯通侦查、检察、审判、执行各环节,覆盖刑事、民事、行政、民事执行、公益诉讼各领域的执法司法责任链。要紧紧围绕“督责”“考责”“追责”三个关键环节完善制度机制,抓住群众满意这个标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法律监督这个利器,坚持“发案少、秩序好、社会和谐、群众满意”的目标导向,严格落实执法司法责任,督促推动广大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尽责。要坚持权力与责任相统一、责任与保障相匹配、问责与免责相结合,从职业保障、履职保护、科技支撑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执法司法责任保障,增强队伍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主持会议,中央政法委委员及中央改革办、中央编办、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政部、中央政法单位、中国法学会负责同志:周强、张军、陈一新、陈文清、唐一军、王仁华、王春宁,穆虹、邹铭、张苏军、李宁、余蔚平,贺荣、童建明、王小洪、陈训秋出席会议。中央政法委、中央政法单位、中国法学会领导班子成员,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政法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政法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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