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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邑县法院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作者:李军立   发布时间:2021-06-22 14:07:36


    2019年以来,河北省高邑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创新执行举措,有效运用打击拒执、司法拘留、财产查封、失信限高等强制手段,多措并举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前进。2020年,该院执行案件结案率达98.91%;“3+1”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结案率100%,信访办结率100%,案件执结率98.91%,首执案件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主要质效指标全部超过全国平均值;执行质效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二,在全省法院排名第四,为有史以来最好成绩。

  一是打造最强执行战队。高邑县法院组建执行机构现有指挥中心1个,主要负责执行立案审查、与立案庭交接执行卷宗、网上分案、网上强制措施审批、上传下达、执行督办、网上对内事项委托、材料数据报送及留档备查、一案一账户系统的管理、组织召开会议及信息宣传等工作。组建事务中心1个,主要负责所有案件发起第一次网络查询、执行节点的网上点击生成(传查、传唤)统一的文书制作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提供财产线索通知书)线下查询(不动产、住房公积金、平安与人寿收益类保险现金价值)执行案件卷宗审查和装订归档。组建执行实施团队6个,主要负责执行实施案件的执行工作,负责双方当事人会面、笔录、被执行人的查找及其名下财产的线下查、扣、冻、划,事项委托(对外)对被执行人采取限高、失信、拘留等措施、网上结案等。组建拍卖组1个,主要负责涉案财产的网络拍卖处置工作,办案人员在拍卖裁定书作出并送达后称交到拍卖组,拍卖组完成网络拍卖程序后将卷宗返还给办案人。组建保全组1个,主要负责“执保”案件的办理。

  二是组建最大执行网格。针对高邑县特有县域情况,高邑县法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需要,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探索建立了“一网三融合”治理模式。通过这种模式深化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在诉讼阶段,构建完善多元解纷机制,通过设置驻村调解员、辅助调解员,升级诉前纠纷化解能力,打造“无讼村居”,力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从源头上降低诉讼案件的增量。在执行阶段,依托现有信息网络、调解参与的优势,打造执行案件信息网格化管理模式,即在每一个村庄、社区设驻村(社区)调解员,调解员均是该村庄或社区的居民,驻村调解员单个分点、连点成线、纵横成局,以此架构的网格实现村庄与社区的网格化管理,以点带面,驻村法官与驻村调解员及时沟通,驻村调解员将被执行人的情况及时反馈,双管齐下,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执行网格的全面铺开,使驻村调解员帮助法官更好地了解被执行人的踪迹、财产信息等情况,及时有效地锁定被执行人,从而在拉网式集中执行中做到有的放矢,一击即中。驻村调解员还能利用人情熟识、社交广泛的优势,与被执行人充分沟通,多方介入调解,大大提高调解成功率。高邑县法院规定每月至少组织1至2次集中执行,近两年来,共组织大小规模集中行动三十余次,拘传被执行人五十余人次,成功执结50余件。

  三是力求最快执行速度。小标的(5万元以下)欠款类的执行案件,在执行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高邑县法院把这种案件作为重点突破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充分采取扣押拍卖车辆(现在大多家庭都有车辆)、拘留等措施,快速地执结该类案件,提升全院整体执行质效。对小额欠款的“老赖”,在下达履行通知后,对拒不履行的,首先采取失信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仍不履行的,一律采取拘留措施。近两年来,高邑县法院扣押、拍卖车辆15台、纳入失信名单110余人、限制高消费230人、拘留5人,执结5万元以下标的案件610件,案件周期缩短至56天。

  四是锤炼最硬执行作风。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高邑县法院根据整体要求,执行局根据自身工作特点,要求同志们打起精神,调整状态,学英模、办实事、争先进。针对执行案件多、情况复杂、容易引发信访等特点,高邑县法院要求迅速采取措施,提高执行化解率。对于首执案件,要求一般应在三个月内结案(评估、拍卖等案件除外);超过三个月未结案的,执行局开调度会,要求承办法官说明原因,参会法官和法官助理帮助办案人想办法,出主意,集思广益,综合分析,力求最优的解决方案。通过跟踪监督、执限临界点警告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全局执行干警的执限意识、杜绝超期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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