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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宣州法院为11名工人追回工资款
发布时间:2021-06-18 14:51:09


  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立足审判实际,把涉民生案件的审判执行作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力度。日前该院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为11名工人执得工资款。

  贾某等11名工人与某货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业经该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某货运公司欠贾某等11名工人0.2万至2.1万元不等的工资款,共计7.6万余元。因某货运公司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1名工人向宣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后,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车辆。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法院果断裁定对其名下三辆车予以扣押。成功扣押车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陈某来院。慑于法律的威严及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措施,陈某表示愿意积极与申请人协调给付工资款。鉴于目前公司面临困难,不能一次性履行到位,希望工人们可以宽限一定的时间。

  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11名工人与某货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某货运公司当场给付4万余元,余款在9月30日前给付。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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