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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浉河区法院在行动
作者:曾斌 发布时间:2021-06-08 16:36:19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该院副院长王剑的带领下,在信阳市天伦广场食品安全主题公园开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2021年是注定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病毒仍在全世界肆虐,新冠病毒是大自然向我们敲响的警钟,破坏生物多样性,就是在毁灭支持人类生命存续的系统根基。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该主题旨在进一步唤醒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近年来,浉河区法院环资审判团队以“护航名茶发展、守护纯净水缸”为环资审判主题,选配有基层工作经验,对环境资源保护专业知识熟悉的员额法官组成审判团队,由院领导亲自主抓,重点开展涉林、涉沙刑事案件和涉茶、涉南湾湖、出山店水库环资民事纠纷案件及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2017年以来,环资审判团队共审结各类涉及环境资源刑事案件40余件,判处50余人;涉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件5人;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案件呈逐年减少趋势。通过宣传、审判,极大地震慑了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分子,确立了环境资源保护、利用、发展的价值取向,统一了裁判标准和量刑尺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下一步,浉河区法院审判工作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用审判工作践行习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在环境资源审判上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以保护环境为审判主题,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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