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
——周春梅先进事迹在喀什中院引发强烈反响 作者:梁晶晶 发布时间:2021-05-07 14:32:52
春梅向阳开,清气满乾坤。4月28日下午,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参加了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视频会。 报告会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一庭庭长伍斐、民一庭法官助理龙菲、周春梅同志丈夫陈文曲、湖南日报记者张斌分别以《只留清气满乾坤》《师傅教给我的三堂课》《春梅默默向阳开》《“脊梁不弯”的躬行者》为题作报告。报告团成员朴实的话语中蕴含着真挚的感情,周春梅同志绝不向邪恶低头的正义坚守,与不法行为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感动了喀什中院全体参会干警,引发干警热烈反响。 党组副书记、院长 阿不力克木·台外库力: “心中常有公平在,手下自有公正书。”湖南省高院法官周春梅心中怀揣公平正义,在她眼中,“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面对身边的亲朋好友说情打招呼,她始终能够谨守司法为民初心,对这些行为敢于说“不”。她在践行公正司法使命的道路上洒下了一腔热血,坚决捍卫了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如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如火如荼地开展,周春梅同志就是我们身边的英模,她的先进事迹就是最好的激励,也是最好的引领。我们要从周春梅同志的精神中汲取力量,严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查找自身不足,锤炼过硬本领,改进工作作风,做一名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政法干警。 党组成员、副院长 卡米力·阿吾提: 周春梅同志始终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最高要求,矢志不渝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勤勉工作、克己奉公、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治进步的先进典范。作为政法队伍的一份子,我们要向周春梅同志学习,学习她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她敢于担当、坚守底线的职业操守;学习她人民至上、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她无私奉献、严于律己的优秀品质。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党组成员、副院长 高红: 在周春梅法官的身上,我看到了勤奋上进、爱岗敬业、严谨细致、公正廉洁,她的这些美好品德,无论哪个岗位的工作者都可以此为引导。正是无数个像周春梅法官一样坚守法律信仰、恪守司法职责的法律人,点燃了法治的熊熊烈火。正是有像周春梅这样的法官的不懈奋斗,法律应有的尊崇和权威才深入人心,人民群众对司法人员的尊重与信赖也渐成法治意识。在周春梅身上我看到了法治,看到了信仰,看到了对法官这份职业的热爱。作为法官,我要学习周春梅法官身上的职业精神,加强审判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用信念诠释司法担当。 党组成员、副院长 张宏明: 聆听了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先进事迹报告会,我深受教育。周春梅是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她热爱自己的事业,并恪守着法官的良知,她用自己的热血和生命,践行了落实“三个规定”的庄严承诺,以生命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正气之歌,用生命捍卫了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防线。作为一名法院人,我们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发扬周春梅英模精神,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高丽萍: 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曾经同我们一样平凡,但是在法律与人情面前,她用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坚守了人民法官的信仰。我们要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以周春梅同志为榜样、为精神导师,学习周春梅精神,学习她法律至上的追求、不徇私情的态度、坚守正义的恒心,全力以赴投入到审判执行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国法治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歹徒杀害了一个周春梅,会有上万名人民的法官站起来,“春梅凋零、精神永存”!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唐伟恒: 周春梅同志虽然已经永远的离开了我们,但她树立了一座雄伟的道德丰碑。她永葆本色、坚守底线的精神,是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我们广大政法干警学习的楷模。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更要学习她坚守法律底线,拒绝过问、干预他人办理的案件,严守“三个规定”。她不徇私情,不受干扰,是新时代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同样身为法官和一名共产党员,我为你唱响赞歌,也誓以你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一名法律的捍卫者,做一名守护公平正义的勇士!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