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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法院:宪法致青春 别致成人礼
作者:梁桃静 发布时间:2021-04-22 15:03:36
黄庆华副院长给学生们赠送《宪法》读本。 手捧《宪法》读本的学生们。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十八岁成人之际,面对国旗,庄严宣誓:我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4月21日上午,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回荡在广西灵山县化龙中学2021届高三成人礼暨高考冲刺誓师大会的上空。灵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庆华应邀参会,见证了化龙中学全体高三学子的成人礼,并为他们送上了特别的贺礼。 活动中,黄庆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向全体高三学子介绍了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应履行的义务和拥有的权利,教导他们要学法、尊法、崇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黄庆华对学子们寄予真挚而美好的祝福,希望他们脚踏实地、志存高远、不负韶华,书写无愧青春,在高考中取得理想成绩,勇夺桂冠。最后,黄庆华给学生们送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读本。 自党史学习教育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灵山法院积极响应,不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创新校园普法模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让学生们在宪法和法律学习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思维,维护法律权威,做尊法、知法、守法、懂法的合格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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