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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川法院联合多部门集中销毁走私卷烟1500条
作者:陈彦合   发布时间:2021-03-17 15:04:58


销毁走私卷烟现场。
销毁走私卷烟现场。

  为了有力打击制假、贩假行为,2021年3月15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联合富川县公安局、县烟草局,开展执行没收走私卷烟集中销毁行动,共销毁卷烟1500条,市值18万余元。

  2019年9月30日,黄某生、黄某在无任何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品或其他有效凭证的情况下,非法将1500条“红双喜”牌烟从防城港市运往广东,途径富川时被富川县烟草专卖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黄某生两人当场乘汽车逃离现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货物进行了扣押。经鉴定,涉案1500条“红双喜”牌香烟价值人民币185790元。该案经富川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黄某生、黄某贩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走私卷烟的处置工作,提前与公安局以及烟草专卖局进行沟通制定执行方案。3月15日上午11时,在富川瑶族自治县垃圾填埋场,法院法官、公安局干警、烟草专卖局人员对依法没收的走私卷烟进行了无害化销毁。

  富川法院与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公开销毁走私卷烟的行动,有力打击了走私卷烟的犯罪行为,对社会中存在的非法经营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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