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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法院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文明卫生单位荣誉称号
作者:胡云淞   发布时间:2021-03-12 15:37:17


  近日,湖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湖南省爱国卫生动员委员会办公室印发表彰决定,洪江人民法院荣获“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近年来争先创优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这些殊荣进一步调动了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近年来,洪江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争先创优工作,坚持以创建促审判,紧紧围绕省高院制定的“努力实现全省法院各项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各项争先创优工作,全院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能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洪江、法治洪江,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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