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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检察院首次对两起案件公开宣布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1-01-27 16:22:03


  近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就两起分别涉嫌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件集中公开宣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承办人、律师和当事人参加宣布。

  据悉,两起案件经丹寨县检察院受理后,承办检察官在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认为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关某某犯罪情节轻微,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协商,关某某积极履行医疗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最终双方达成谅解协议;认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刘某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和改正过错态度较好。

  该院承办检察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两起案件作出公开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布时,承办检察官宣读和送达了不起诉决定书,并阐明案件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还进行了现场普法。

  通过不起诉公开宣告,不仅促使被不起诉人更加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就地从快化解矛盾纠纷,也充分彰显检察办案的透明度与公正性,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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