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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身处疫情高风险地区 浉河法院“云”开庭
作者:王月恒   发布时间:2021-01-26 16:33:22


线上开庭。

  当前正处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不让疫情影响当事人诉讼权利,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坚持防控疫情常态化不松懈的同时,充分运用智慧法院成果,利用移动微法院、“云”审判系统,开展网上立案、线上“云”审判等诉讼服务活动,坚决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疫情之下“审判不停摆”。

  原告程某1、程某2、殷某某分别诉被告信阳市浉河区某乡人民政府、信阳市浉河区某局行政不作为案,浉河区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受理案件后,分别定于2021年1月22日9时、10时、11时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然而开庭在即,原告委托代理人却身处北京疫情高风险地区无法到庭参加庭审。

  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权利,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线上开庭”,重启“云”开庭模式。

  书记员迅速联系院技术部门的同志为“线上开庭”提供技术支持。案件审理前,案件承办法官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详细沟通,在线指导当事人互联网庭审操作方法。

  在对全部设备进行全面调试后,2021年1月22日上午9时,法庭庭审如期开始,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当事人陈述、证据交换和举证质证、辩论、网签庭审笔录等各个阶段顺利有序完成。

  运用网络无接触式“云间法庭”进行网络庭审,智能化推进审判流程开展,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的诉讼服务,受到当事人及代理人的一致好评。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诉讼不打烊、开庭不延迟,方便当事人诉讼,浉河法院还将进一步提升审判智能化水平,利用“信息化+”更好地服务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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