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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一村一法官”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作者:陆科铭   发布时间:2021-01-11 14:49:42


  新年伊始,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兵分6组,深入全市6个乡镇、村(社区)开展2021年“一村一法官”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服务群众路线,实现“一村一法官”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

  1月7日上午,河池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晓春率干警来到宜州区怀远镇,与乡镇、村两委干部、调解员举行座谈,听取基层组织和干部在开展法治宣传和调处矛盾纠纷中遇到的困难以及对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的工作建议,开展《民法典》宣讲,指导基层组织和干部调处矛盾纠纷。

  在座谈会上,宜州区怀远镇党委书记李泽松深有感触地说道:“自从有了法院的‘一村一法官’为后盾,我们基层干部在面向群众调处矛盾纠纷、乡村治理等方面底气更足了。”

  梁某桂和兰某锋是宜州区庆远镇李家寨村林业屯人。20年前,双方达成协议,将各自的一块承包地进行对调互换,但该换地行为当初未报村、镇审核备案,相关土地证照目前显示仍是未互换前的状态。近日,梁某桂认为互换后自己占有的土地太接近道路,以当年达成互换协议时受兰某锋暴力胁迫为由,要求将土地占有情况恢复到未互换之前的状态。兰某锋不同意,梁某桂多次到对方地里去砍树毁苗、乱挖土地,妨碍对方使用承包地。乡镇和村干部曾多次对该纠纷进行调解,均无效。后经该村“一村一法官”联系法官组织双方耐心调处,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做好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双方握手言和,长达十几年的土地经营权纠纷成功化解。

  指导基层组织、干部化解矛盾纠纷是一村一法官工作的缩影之一,连日来,河池市两级法院深入全市各乡镇、村(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册、组建各乡镇(社区)“一村一法官”工作群等形式,大力开展《民法典》宣讲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政治工作相关政策宣传,主动服务广大乡村群众,提高村屯事务的法治化水平,引导群众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好各类矛盾纠纷。

  下一步,河池法院将继续坚持学用结合、宣教一体,依托“一村一法官”工作平台,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法治需求,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组织的沟通协作,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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