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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察院:助力构建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20-12-28 13:58:28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企业合规试点工作座谈会,最高检检察长张军在会上开宗明义:“要加强理论研究,深化实践探索,稳慎有序扩大试点范围,以检察履职助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这不仅是建立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应有之意,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今年3月,最高检启动涉案违法犯罪依法不捕、不诉、不判处实刑的企业合规监管试点工作,并确定上海市浦东新区、金山区检察院,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宝安区检察院,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为试点单位。

  “企业之所以涉嫌违法犯罪,很多是因为企业治理出了问题。检察机关这项试点工作有利于优化企业治理结构,营造合规守法的市场环境”……座谈会上,试点单位代表介绍了试点工作情况,两位企业代表结合自身实际谈了对企业合规经营的体会和经验。

  “检察办案中,有必要对单位和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进行区分”“建议检察机关在关注企业单位犯罪的同时,进一步关注企业内部腐败问题,运用好检察建议,促进法人治理结构现代化”……参加座谈会的专家学者提出了很多真知灼见。

  “如何有效防治企业违法犯罪,促使企业通过依法合规经营,助推实现高质量发展,是对我们履职能力的一个考验,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具体体现。”张军听取大家的发言和意见建议后表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就要创造性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具体检察履职中,提高履职能力,创新履职方式。

  对于如何继续推进试点工作,张军突出强调要“严格依法推进试点”——“要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于不捕、不诉的企业,可以敦促其作出合规承诺”“要把合规承诺与‘挂案’清理工作结合起来,给涉案企业一个明确的整改方向”“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要衔接好,督促涉案企业把合规承诺落实到位”。

  对于部分试点单位探索的独立监管人制度,张军指出,“企业的合规承诺想要落实落地,就必须建设好、使用好第三方监管机制,第三方包括律师、审计师、会计师,也可以包括工商联、企业协会等。检察机关要会同公安、法院及市场监管等部门,发挥好指导、监督作用。”

  据悉,最高检党组目前专题研究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新推进企业合规制度试点与对企业平等保护的有机衔接,成立了最高检企业合规问题研究指导组。

  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座谈会。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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