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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度法院“蓝色风暴”冬日专项执行行动首发成功
作者:尚静   发布时间:2020-12-08 15:05:42


  12月1日早上7点,气温骤降至零度以下,早起出行的人们呼出阵阵白气。与此同时,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在执行局新址正整装待发。“出发!”随着寒风中的一声令下,六辆警车列队出发,一路警灯闪烁,奔赴被执行人青岛某轮胎有限公司厂房所在地。

  多起矛盾引发诉讼之争

  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曾产生多起纠纷。2014年8月,申请人李某将一宗设备放置在被执行人王某厂区内,二人因设备返还问题产生纠纷。同时,二人还因另一价值350万元的设备买卖又一次产生纠纷。2014年11月,李某向平度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返还己方设备并交付购买设备;王某亦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相应设备款。因案情复杂、双方矛盾较深,该案遍历一审、二审、再审、再审上诉一系列诉讼程序。2019年11月7日,青岛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李某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将存放在王某处设备拉走,被执行人不得阻拦。

  尖锐矛盾仍需柔性化解

  2019年12月,李某申请强制执行王某返还所占己方设备;2020年1月,王某申请对李某强制执行偿还所欠设备款,五年纠葛,二人的关系早已势如水火。执行法官多次做二人的调解工作,可最终要么李某情绪激动、言辞激烈,要么王某不接受沟通中途离开。李某购买的设备无法投入生产,王某的工厂位置优越、求租者众,与李某的设备之争导致出租不能,二人因意气之争陷入双输之局。显然,生硬地搬走设备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执行法官马上改变执行策略,上报市委政法委、联系厂区所在镇政府寻求协助,多部门联动主动上门疏导化解矛盾。最终,李某先向法院缴纳了一部分资金,王某也同意在12月1日返还李某自己的设备。考虑到现场极有可能爆发冲突,执行局剩余全体人员留守待命,随时应援。

  专项执行行动首战告捷

  早上7点半,执行干警抵达执行现场,迅速在厂区门口拉上警戒线,采取警戒措施,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进入厂区后,执行法官向王某出示执行公务证,要求打开厂门,王某以律师尚未到达为由拒不开门。执行法官和现场的人大代表轮番对王某进行说服教育。僵持近半个小时后,王某迫于压力,打开了厂区大门。接下来的整个执行过程历经7个小时,有条不紊,井然有序。李某雇用的装卸车辆及搬运工人进入厂区;执行法官对设备进行清点编号;公证处工作人员手持摄像,全程录像监督;人大代表参与并见证搬卸全过程。下午3点,申请人李某和被执行人王某在设备交接单上签字,这场五年多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也意味着平度法院“蓝色风暴”冬日专项执行行动首战成功。

  据了解,这是今年执行局搬迁新址后的初次执行,更是疫情以来,首次由人大代表全程见证监督的“蓝色风暴”冬日专项执行行动。该执行行动也是平度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专项执行行动。今年以来,平度法院执行局坚持统一规划,强力推进,不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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