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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法院在扫黑除恶中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陈梦杨    发布时间:2020-11-20 16:33:10


  “感谢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感谢光山县人民法院为民撑腰主持正义,感谢法官们的努力,不仅让这些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还替我追回了损失……”日前,面对河南省光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二团队负责人陈梦扬送来的2.3万元发还款,徐某等十人犯寻衅滋事罪一案中的被害人盛某紧紧握着陈梦杨的双手,激动地表示感谢。

  2010年以来,徐某等十人以宗族为纽带,借助徐某等担任村民组长或者会计职务的便利,经常纠结在一起,并逐渐形成了以徐某等三人为首,其余七人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依仗宗族势力,对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监管置若罔闻,长期肆意非法占地敛财,并以单位或者村民占用其所在村民组地皮等各种借口为理由,采取阻扰施工、言语威胁、聚众滋扰等方式向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建房资格的村民、乡卫生院强行索要钱财,数额巨大。其中部分村民因害怕被索要钱财甚至放弃了房屋改建或者建房。

  2012年3月,在盛某等四户将各自老房子拆除后准备联建的过程中,该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刘某等以地皮为该四户早年购买、需要补齐地皮差价为由,采取拉石头堵路的方式阻挠施工,向盛某等四户索要钱财。徐某等随后借助村民组名义,以帮助协调村民关系为由介入,盛某等四户被迫向徐某、刘某等私下支付现金共计14.4万元。截至案发前,该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利益驱动,通过向建房户强行索要钱财,寻衅滋事作案十余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建设及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

  扫黑除恶,让黑恶犯罪无处遁形,法槌响起,让公平正义及时昭彰。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以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很快覆灭。经过光山县人民法院、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团伙成员均受到了法律严惩,其中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同时判决将徐某退还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对未退还的违法犯罪所得款继续予以追缴退赔各被害人。根据生效裁判,发还给被害人盛某的数额为2.3万元。

  判决生效后,陈梦扬立即联系了盛某,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其判决结果。虽然天天都盼着能够亲眼看到犯罪分子接受法律制裁,然而盛某一直省外就医,无法现场感受这份喜悦。日前,盛某返回光山后,第一件事就是赶到光山县人民法院。

  面对正义的结果,80高龄的盛某还是半信半疑,见到盖有鲜红印章的判决书后掩面而泣,领到被发还的2.3万元后又喜不胜收,泣是因为又想到了自己和乡里乡亲被他们欺压的心酸经历,喜是因为作恶一方、欺压百姓、鱼肉乡里的恶势力犯罪团伙终于灰飞烟灭。盛某激动地表示,通过人民法院这几年审理的案件,切实让老百姓看到了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取得的成效,感受到了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工作的成果。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光山县人民法院将持续聚焦“打财断血”,不断增强站位,突出重点,提升力度,强化效果,依法对涉黑恶案件财产适用追缴、罚没、退赔措施,并对判决生效的涉黑恶财产坚决执行,以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确保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同时,该院还积极向被害人发还财产,不断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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