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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愧初心志 不移白首心
——记罗山法院龙山法庭员额法官詹峰 作者:李波 发布时间:2020-11-17 15:48:01
詹峰(中)现场调解。 他是一名从基层成长起来的法官,1988年进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周党法庭庭长、楠杆法庭庭长,2019年5月调任至龙山法庭担任员额法官。工作三十年来,兢兢业业,将满腔热血挥洒在这片他热爱的土地上。他虽年逾五旬,却仍然在审判岗位上呕心沥血,2020年以来结案率为85.71%,服判息诉率等指标位居全院前列。他扎根法庭二十余年,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耕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誓言。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近龙山法庭员额法官詹峰,去聆听他的故事。 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 “您的判决再次诠释了法治才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是江苏某律师事务所赠给詹峰的锦旗上面的感谢语。 2017年9月,江苏某公司与罗山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承租罗山县某电子产业园厂房用于公司经营,租期为十年。该厂房于2017年11月交付后,该公司便投入大量设备进行生产经营。2019年8月,因受市场影响,该公司停止生产经营并将部分设备运往它地保养,其余设备运往广东场地使用。2019年9月,罗山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将厂房另租给罗山县某电子公司使用。因三方交涉未果,江苏某公司遂于2020年3月诉至罗山法院。承办法官詹峰接到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寻找案件争议的关键点。经与原、被告双方多次沟通后发现,双方争议较大,无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本着服务大局,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宗旨,詹峰在尊重客观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果断作出判决:一、原告江苏某公司继续履行与被告罗山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顺延时间从2029年9月19日起;二、第三人罗山县某电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迁出位于罗山县某电子产业园某区租赁厂房。被告罗山县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厂房交于原告江苏某公司继续租赁使用。 “感谢詹峰法官秉公办案,维护了公平正义,为企业经营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江苏某公司委托代理人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拿到判决书时,激动地说道。 一直以来,詹峰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辖区企业,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审结涉企纠纷案件10件,均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用心办案,彰显司法温情 “龙山法庭受理的案件多为传统的家事纠纷,在处理这类案件的过程中,不能单纯地依靠法律思维来解决问题,必须要做到情、理、法的融合,在解决纠纷的同时,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温情。”詹峰说。 卢某年逾八十,育有四儿两女,其丈夫于三十年前去世,子女分别成家生活。由于年迈及身体原因,卢某丧失了劳动能力,并且双目失明十多年,卧床六年。卧床前几年,几个子女轮流进行照护。但是从去年至今,儿女之间因为照护卢某的事情产生了矛盾,经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詹峰受理案件后,先后多次前往几个子女家中了解情况,并与卢某的子女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各子女的真实想法,寻找调解的突破点。经了解,有的子女是因为患有疾病,家中较为苦难;有的是因为需要外出务工,无法在家进行照护;其女儿则认为按照农村传统,出嫁女儿不具有赡养义务。因此,各子女间相互推诿,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挽救濒危破裂的亲情,让卢某老有所养,詹峰先后多次与卢某的子女进行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最终,在詹峰的耐心劝说下,各子女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均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并达成调解协议:卢某由其子女按月轮流赡养;卢某如因病住院时,治疗等相关费用由子女平均负担。 “真没想到案件这么快就能得到调解,詹峰法官的话字字深入人心,令人感动,彰显了司法的温情。”调解结束后,卢某的委托代理人鲁某说道。 用心调解,为民巧解纠纷 “龙山法庭辖区位于城乡结合部,社会关系复杂,民事纠纷较多,很多邻里纠纷都是积怨已久,矛盾很难化解。”詹峰介绍道。“处理这类案件,进行简单的判决虽然省事儿,但是案结事不了,很难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双方矛盾反而更加尖锐。” 黄某与刘某系前后邻居,2019年11月份,黄某在其老宅地基上新建房屋,房屋建成后,刘某认为黄某铺设的排水管道不应该对着自己的大门,遂阻扰、干扰黄某铺设排水管道,致使原告已建成的房屋无法正常居住。双方多次协调未果,黄某遂诉至法院。考虑到案件的性质,詹峰在受理案件后,仔细查阅卷宗,并多次到现场实地走访勘察,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经走访了解到,双方虽系邻居,但是因建房问题导致积怨已久,互不退让。为了使矛盾得到有效化解,詹峰先后四次到现场进行勘察,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点。詹峰在勘察现场中发现,黄某房屋东侧与刘某房屋之间是一条通行道路,如果从黄某屋后山墙自西向东挖一条暗沟,然后再从南往北挖一条公共水道,就可以避免排水沟之间对着刘某大门。于是,詹峰在现场提出此解决方案,并征询双方的意见。最终,经过詹峰的耐心劝解,双方均认可该解决方案,并达成调解:原告黄某楼顶及厨房排水从其北后山墙沿自西向东挖一条宽30厘米、长17.1米的暗沟(埋管),然后从南往北挖一条宽30厘米、长17.1米的暗沟(埋管)接往东的公共水道。原告黄某于2020年9月13日起施工,工期10天,完工后,原告某将路面恢复原状;所有施工费用由原告黄某承担。至此,一场邻里纠纷得到有效巧妙化解。 近年来,龙山法庭深入探索多元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詹峰积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通过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庭后调解和判后回访等形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全过程。2020年以来,其办理案件的调撤率达到43%,位居全院前列。 “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三十载春秋,二十余年躬身法庭,詹峰始终不改初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满腔的热情去捍卫自己心中的天平,去践行一名人民法官的宗旨。岁月虽染白了青丝,却磨不灭心中对法律的热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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