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来履行义务,请将我的失信信息予以屏蔽,否则我所在的公司就不会给我分股份了”。2020年11月5日,某公司高管兰某将228800元余款打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的账户,该案执结。
2015年,经人民法院调解书确认:由兰某给付董某房屋折价款25万元。因兰某未按时履行,董某向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兰某在履行了5.72万元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支付余款。执行干警通知其前往法院,耐心对兰某做思想工作,兰某当场表示会按时履行,谁料到期时又再次失信,法院将兰某纳入失信名单。
2020年11月5日,兰某主动找到法院要求支付余款。经过询问得知,兰某所在的某公司即将上市,其作为公司高管,因被公司查出上了失信名单,公司不同意给兰某分股份。兰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马主动联系新县法院,将228800元余款打入新县法院的账户,该案执结。
2020年以来,新县法院共纳入失信名单540人,纳入限制高消费名单 570 人。在此,法官也提醒大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者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时将会受到信用惩戒,同时会被限制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及入住高级酒店等高消费,极大影响失信者生活质量。因此呼吁失信被执行人要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尽早回归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