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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行投资网游受损失 法院院长悉心解纠纷
作者:秦浩文   发布时间:2020-11-09 15:37:00


庭审现场。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效海担任审判长,主审并化解了一起因投资网络游戏工作室产生纠纷的新类型案件。
  据悉,2019年11月,原告小李得知玩网络游戏可以挣钱,便联系了从事相关业务的某网络公司业务人员。经协商,小李和该网络公司签订了《产品合作合同》,计划通过投资设备、高等级游戏账户等形式,在某款网络游戏中赚取虚拟游戏币,进而交易变现获得现实收益。合同签订后,小李向该公司支付了8万余元的投资款,该公司也为小李提供了专用电脑、分屏器等设备及高级别游戏账号,建立了网上俗称的游戏工作室。然而,小李的运营却并不顺利,虽然经过网络公司的指导,但因事前对游戏行业缺乏了解等多种原因,运行一个月,小李收益连电费都不够。因此,小李向网络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小李无奈将网络公司起诉至高陵法院。

  案件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小李认为网络公司利用了自己不懂游戏行业的弱点,并存在许诺高额收益的诱导和欺诈行为,因此造成自己利益受损,要求退还全部投资款;网络公司则坚持投资网游工作室本身就有风险,且提供的设备、账号都有较高价值,小李是运营不当才导致亏损,所以不同意退还。

  鉴于该案属于新类型案件,网游工作室涉及创业、就业新领域,且双方生产生活均因疫情遭受不利影响。为此,合议庭在庭审查明案件详情的基础上,向双方释明各自权利义务、阐明厉害得失,耐心组织调解,促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意向,双方初步约定:小李返还设备和账号,网络公司退还部分投资款。为进一步明确涉案财物范围,避免再生纠纷,法院组织干警专程到小李的“游戏工作室”现场进行了核实。

  然而,事情发展一波三折,很快双方又发现价值近万元的60余个高等级的游戏账号因多种原因已无法使用,双方再次陷入纷争。小李认为网络公司并未实际交付账号,网络公司则认为是小李使用保管不当。考虑到双方仍具有调解意向,为彻底化解纠纷,法官结合网络游戏账号交付的特殊性,再次组织庭后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起因投资网络游戏工作室而产生的纠纷彻底化解。

  法官提醒:对正在寻求创业、就业的青年而言,一定要脚踏实地、保持清醒谨慎,世上没有玩玩游戏、轻轻松松就能获取丰厚回报的捷径。投资网游工作室和投资其他行业一样都具有市场风险,绝不能盲目出手,而要在事前做足功课、投资后用心经营,避免造成时间、金钱两受损。(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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