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去年以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将案件信息公开作为提高案件质量、彰显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法律文书公开比例达100%,取得了良好效果。
深化观念,增强公开意识。该院明确,检察官是公开法律文书的第一责任人,将案件信息公开纳入到日常公开中。案管部门积极关注上级院每季度发布的信息公开工作通报,对于不足之处,与业务部门认真研究解决措施。2020年1至8月,该院已公开法律文书83份,重要案件信息公开141条,案件程序性信息196条。
强化监管,提高公开质效。为确保法律文书公开的“准确性”。案管部门定期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案件公开状态进行逐案筛查,一旦发现遗漏,立即提醒承办人查缺补漏,同时对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核,发现有不规范情形,及时向承办人提出,定期将不规范、不及时问题形成通报,进一步规范案件信息公开。
扩宽渠道,保障公开全面化。该院深化检务大厅,利用通过检务大厅电子显示屏、公告公示栏等各种媒体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实时显示案件的状态、承办人等信息,切实增加执法透明度,确保案件信息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