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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检察机关持续提升对执法司法活动监督实效
作者:赵颖   发布时间:2020-08-25 09:25:34


  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促进执法司法权力依法公正行使,做实做细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提升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实效。

  从2019年6月开始,海南省检察院推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简称“减假暂”)案件“上提一级集中办理”办案模式改革,采用“一个窗口对外、一案一次审批、一把尺子执法、一个网络运转”的“四个一”新举措,进一步严格规范“减假暂”活动,强化检察监督,防止司法腐败,不断提升刑罚变更执行检察监督质效。

  为了确保法律监督职责依法规范正确行使,山东省修订省、市、县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职权清单,细化检察官决定办案事项近700项,配置法律文书近1500份,确保办案人员成为全案全程负责的“完整检察官”。根据履行职能的需要、案件类型和复杂难易程度,全省共设立独任检察官3769个,设立轻微刑事案件、速裁案件、简易案件等专门办案组1085个,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据了解,山东省检察机关已全面推开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制定出台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指导意见,推进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倒逼办案人员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

  湖南省检察院从加强案件监管入手,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评价指标、实时动态的案件管理体系、上下联动的案件管理格局和无缝衔接的管案管人模式,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背景下司法办案的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管。同时,研究制定《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考评办法(试行)》,将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监管等纳入考评范围,形成128项既有宏观数据又有微观质量的评价指标。

  “每季度以检委会的形式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在直面问题中‘红脸出汗’,在交流讨论中找‘病灶’‘良方’。”湖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冯丽君说。

  在日常监管中,湖南省检察院对所有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运行的案件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从源头上防止案件分配流转中的廉政风险。今年上半年,该院开展“全方位”办案流程监控,共对本级和下级院开展流程监控527件,督促解决案件程序性问题479个。

  山西省检察机关将检察官的科学放权与强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内外结合的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监督制约格局,确保检察官司法办案依法、客观、公正进行。

  据山西省检察院政研室主任张宏思介绍,目前,山西三级检察机关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普遍建立了覆盖办案组织设置、案件分配、案件流转、诉讼监督、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风险评估预警、业绩考评奖惩和司法档案的检察官司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度体系,省检察院共发布司改指导性文件36个。

  去年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公开法律文书26021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916条。今年4月起,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每季度同步向社会公布办案主要数据,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肯定。



来源: 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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