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6日,在四川省平武县古城镇火炬村村民委员会,平武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申东将该院首次成功扣划的住房公积金12万元,集中发放给该村的61名申请执行人。申请人代表杨某某接过案款后,满怀感激地向该院主动赠送印有“扶贫路上法助力,执行利剑保民生”的锦旗。
2020年5月25日,杨某某等61人拿着平武法院的调解文书向法院求助。根据调解书判决内容,被告廖某某应于2020年5月15日之前向原告杨某某等61人支付土地租金及土地复垦费共计12万元。但在调解书生效后,杨某某等人多次向廖某某催收土地租金无果,无奈之下,遂向该院再次寻求帮助。当日,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杨某某等61人与廖某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立案执行。
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执行局在了解案情时了解到该村为县贫困村,该案涉及的大部分申请人为建档贫困户,家庭条件困难。对于这批涉农维权的民生执行案件,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统一部署,成立专案组,指派专人负责,由执行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执行法官依法执行,快速核查被执行人在县内及户籍所在地的财产线索。
通过多种财产调查手段 ,该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的户籍所在地了解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12万元住房公积金可供执行。在核查该财产线索的真实性后,该院执行法官快速行动,于2020年7月3日前往成都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在成都住房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支持、配合下,该院成功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12万余元。该案案款到账后,该院于7月16日向该村杨某某等61人集中发放案款。从该案受理到执行完毕,仅历经一个多月,杨某某等61人的土地租金及复垦费12万元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