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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20-06-18 12:07:38


6月15日上午,哈铁中院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开展普法宣传现场。

  近日,黑龙江省各级法院陆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旨在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林区中院:

  6月15日,省林区中院干警深入辖区亚布力人民法院,与亚布力人民法院干警一起来到亚布力林业局广场、农贸市场、社区和苇河林业局广场,同步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分发宣传手册及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居民群众介绍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违法犯罪人员的惯用伎俩。结合林区法院辖区农业人口、林业职工较多的实际情况,以“农业合作社非法吸储”“托管造林”等典型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提升守法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还通过在小区门口设置法律咨询台的方式为社区居民答疑解惑,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提醒社区群众特别是老年群体对“高额回报”的民间借贷、“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来。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册,张贴宣传海报10余份,接受现场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林区群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社会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风险防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大兴安岭法院:

  大兴安岭两级法院将非法集资宣传与防疫抗疫统筹结合,聚焦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电子商务、股权众筹、民办教育、医疗保健等重点领域,着眼繁华商业区、零售商业、居民社区等重点区域,针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风险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易受侵害群体,深入开展教育引导和普法宣传。

  哈铁中院:

  6月15日上午,哈铁中院在法院门前广场、铁路局地铁站口、建设银行南岗支行门前开展了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置了咨询台,摆放了宣传展板,悬挂起宣传条幅。现场不时有群众驻足。干警们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的定义、常见手段、预防非法集资的方法,发放宣传资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讲解非法集资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判别、防范能力,引导教育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

  绥化中院:

  6月15日,绥化中院干警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宣讲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新特点和防范对策,用典型案例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教育广大群众依法投资理财,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各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行为。

  活动当天,绥化中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4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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