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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法院敲响疫情以来线下刑事案件庭审“第一槌”
作者:吴桂菊 杨章佳   发布时间:2020-04-27 14:48:18


被告人穿戴防护服、护目镜、手套、脚套出庭。
庭审现场。

  4月26日上午,湖南省绥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吸毒案,该案系绥宁法院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在押被告人刑事案件。

  为确保在押被告人健康安全,该院为被告人准备了防护服、护目镜、手套、脚套,并要求被告人自看守所出庭至庭审结束回看守所全程穿戴。开庭前,所有司法警察完成核酸检测,囚车、审判场所及设备等全面进行消毒,所有参与庭审人员逐一进行实名登记、测量体温。庭审中,主审法官要求所有在场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距离。

  据悉,为解决疫情发生以来该院刑事庭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难题,该院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科学研判案件开庭风险,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自4月20日起,该院逐步恢复了刑事案件庭审,目前已开庭审理案件15件。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严格执行防疫措施,确保在疫情防控下的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高质量开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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