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汶上县人民法院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放在首位,不断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流程再造,积极构建“简案快执、普案分段”的执行长效机制,大胆探索、将执前和解与速控、速执、分段集约的执行机制紧密衔接。为全面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4月17日,汶上法院在全市首个挂牌成立“执前和解中心”。
执前和解是在民事执行案件在执行立案前,将申请执行人同意执前和解的案件移送给执前和解中心,由执前和解中心调解员组织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和解,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者促成当事人就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达成执前和解协议。当事人因分歧较大无法达成执前和解协议的,再及时登记立案,转入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以此进行速控、速执,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以流程再造促质效提升。
执行前和解是借助人民调解平台、借力专业化解经验、整合社会与司法资源,为群众提供最专业、最暖心的执行纠纷化解服务;执前和解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快盘活涉案资金,实现生产要素的再分配,具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意义;执前和解是为各方当事人提供一个更灵活、更便捷、更自主的履行方式,以此进行速控、速执,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既节约执行司法资源,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具有积极和现实的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