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贵州省丹寨县龙泉镇立宪砂石场负责人将一面印有“惩恶扬善执行神速,廉洁奉公真诚为民”的锦旗送到丹寨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以此表达对该院高效执行、司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丹寨县龙泉镇立宪砂石场与西南能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西南能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给丹寨县龙泉镇立宪砂石场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丹寨县龙泉镇立宪砂石场于2020年1月2日向丹寨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执行后,案件主办法官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被执行人仅有少量银行存款,车辆及不动产已被其他法院查封,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僵局。丹寨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并派干警前往西南能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拟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拘留措施。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公外出,其他负责人向执行法官说明了企业发展经营遇到的困难及未能及时支付的原因,并承诺在一周内想办法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执行法官决定暂时中止对西南能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采取强制措施,给予该公司一定的宽限期。2020年1月17日,西南能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完毕131.86145万元。
今年以来,丹寨县人民法院把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牢固树立平等理念,对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并在依法、高效、妥善审理好涉企案件的基础上,注重防范化解企业风险,着力做好民生司法保护工作,为优化丹寨县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