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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20分钟调结案件让诉讼提速
作者:刘黎明 发布时间:2020-02-10 14:30:26
日前,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刘芳用微信20分钟就调解并督促履行到位一件欠款案,让当事人体验到了诉讼效率提速的甜头。自2019年12月1日至今,孟村法院用速裁方式处理各类民事案件65件,平均用时不超过30分钟。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尽快兑现当事人权益,减少疫情传染风险,孟村法院积极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完善案件分流机制,探索民事案件简案快审等问题,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电话、微信办公等方式及时开展审判工作,努力提高办案效率,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开辟了一条民事案件处理“快车道”,做到节奏快、效率高、效果好。 一是疫情防控期间简化立案环节,开辟民事诉讼“快车道”,在立案环节,当事人向立案法官提出申请,立案法官可即刻安排速裁法官网络和电话、微信方式进行调解,待调解成功后再办理立案手续。同时立案法官会在卷宗上注明“调解、速裁”等字样,进行“两次分流和三层过滤”,达到案件速裁和繁简分流。 二是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让群众少跑路。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承诺标识牌、统一的诉讼服务指南,并通过微信等科技手段进行推送,做到“广而告之”。与此同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提升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间,全面提升诉讼服务质量,高效回应民众的司法需求。并通过网上查询、网上立案、网上咨询等形式多样的信息化手段,将诉讼服务高度整合,确保诉讼服务全覆盖。 三是强化法官释明权行使。对于案情简单、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法官可当庭作出裁判并说明裁判理由。对于当庭裁判的案件,裁判过程经庭审录音录像或庭审笔录完整记录的,在制作裁判文书时不再载明裁判理由。对调解无效的,当即送达、确定开庭日期,及时安排开庭,开庭后可当庭宣判,尽量减少定期宣判。 四是简化送达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简单的民事案件使用微信、短信沟通,也可用捎口信的方式,提高传唤的效率与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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