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观点> 法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做好战“疫”普法宣传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作者:刘禹锡   发布时间:2020-02-10 11:07:13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积极营造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良好法治环境,各级人民法院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努力实现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统一。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疫情、理性应对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法治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时强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组织基层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援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依法履行职责,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积极主动履职,抓好任务落实,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控法治意识,积极营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良好法治氛围,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首先,应切实把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为当前法院法治宣传教育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依法防控意识,对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各级人民法院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当前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践行初心使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做出应有的贡献。

  其次,切实提高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一是紧扣疫情防控部署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紧密结合疫情防治的实际需要和相关要求,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大力宣传防控疫情的举措进展,大力宣传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鲜活经验,大力宣扬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在推广疫情防控工作中坚守一线、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进法院干警典型,努力营造众志成城、联防联控的良好局面。提振人民群众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进一步加强法院官方自媒体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及时在回应社会关注、舆论关注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理性应对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营造依法防控良好氛围。二是围绕相关重点法律法规抓好法治宣传教育。要以《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价格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使每个公民明确自己在防控疫情中的权利和义务,理解和支持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积极配合医疗卫生防疫机构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保障防控工作顺利有序进行。三是充分运用以案释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隔离点)工作、制售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加强对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条款的释法工作,做好“12368”诉讼服务热线释法工作,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切实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作为当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二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采取高效有力的工作措施,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共同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整合力量和资源,调动法律工作者、律师、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主动担起普法职责,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三是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鉴于目前防控的特殊性,各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在发挥网络、报纸、电视、电台、宣传车、宣传栏等宣传作用的同时,积极运用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和网站优势,选取密切相关的案例、事例,大力宣传相关法规政策和卫生防疫知识。同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宣传资料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解读等。要积极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利用网络、微信、微博等即时通讯媒体及时为全社会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作者单位: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20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