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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中院试点律师调解工作 “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
作者:巩志芳 赵连喜 秦世达   发布时间:2019-09-27 10:56:04


“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仪式现场。

  9月26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安阳市司法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全市全面启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安阳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李亚锟、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英出席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司法局主管领导以及市律师协会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安阳中院专职审委会委员李亚锟介绍了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背景、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李亚锟专委指出,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由律师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是完善我国诉讼制度的创新性举措。律师参与调解既有利于矛盾及时化解,节约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又有利于拓展律师业务领域,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此次公开发布的《安阳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两个文件,明确了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受案范围、开展律师调解的工作模式,细化了开展律师调解的工作流程,强化了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制度保障。下一步,市中院将积极联合市司法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全市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安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刘文英阐述了律师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一是调解制度是双方当事人维持融洽关系的最佳机制,成就双赢格局的有效途径;二是参与调解是律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三是律师具有法律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可以保障调解工作的依法性和科学性;四是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具有其他非诉讼调解主体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这些优势使得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参与调解制度,在具有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随后,刘文英委员介绍了律师调解员的产生途径。据介绍,此次列入律师调解员名册的律师要求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历,品行良好,诚信执业,热心公益事业。经过律师自愿报名、市律师协会和律师管理部门共同登记审核,市司法局从全市全体执业律师中择优选择确定了186名律师调解员,参与到民商事纠纷、行政赔偿纠纷的调解工作中来。

  发布会上,安阳中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正式揭牌成立。会后,相关媒体记者就律师调解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后续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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