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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法官登门为古稀老人解决赡养之忧
作者:李广 发布时间:2019-09-18 11:15:34
林州法院法官登门为古稀老人办理立案手续。 中秋节后上班第一天,一名中年男子来到河南省林州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请求代其岳母杨某立赡养执行案件,称其岳母因行动不便无法来法院,却未办理委托手续,也未带齐相关材料。立案庭法官了解这一情况后,启动“快速绿色通道”,于9月17日上午前往老人租住的房屋内上门立案。 杨某今年74岁,育有两子两女,2018年老伴去世,体弱多病且无任何经济来源。去年2月,杨某因病住院,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诉至法院后,法院判决子女们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赡养费和护理费638元。因次子今年未履行法院判决书义务,作为一名行动不便的古稀老人,请求女婿代为到法院递交执行申请书,要求次子尽快给付赡养护理费。 考虑到该案特殊情况,加上杨某年事已高,行走不便,立案庭庭长李更生一行专程前往杨某居住地,当场为其办理了相关立案手续,并及时联系老人的其他子女,协调执行法官迅速开展执行工作。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我们每个做子女的都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对老人多一份关爱,让社会多一份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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