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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天柱县检察院在行动
作者:吴国仕   发布时间:2019-09-03 11:54:14


在学生宿舍督查。
督查现场。

  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治校园性侵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精神及2019年8月29日贵州省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推进会的要求,2019年8月30日,结合未检部门在办理个案中发现的问题,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办检察官到该县竹林乡、远口镇、坌处镇中小学校进行了督查。

  未检办检察官重点督查了学校教师队伍的管理、临时聘用人员(保安、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的招录和管理、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值班巡查、学校监控设备安装使用、学生思想品德特别是性知识的教育等方面情况。督查过程中,未检检察官结合案例再次强调了防性侵害工作的重要性,并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今后,天柱县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加大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对学校管理的督查力度,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竭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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