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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庆丰镇原镇长房军伟贪污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9-08-23 10:03:23
庭审现场。 被告人房军伟出庭受审。 2019年8月2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港北区庆丰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房军伟涉嫌犯受贿罪、贪污罪一案。港北区纪委监委组织区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书记、镇长(主任)和人大主席共50人到庭旁听,通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明纪,自觉做到警钟长鸣。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房军伟担任庆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庆丰镇政府全面工作。在此期间,被告人房军伟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39.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骗取公款97544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房军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9.16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房军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虚报、骗取工程款97544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房军伟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其贪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房军伟一人犯二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就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房军伟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后果、给家庭带来的深深伤害后悔不已,表示认罪、悔罪。随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通过旁听庭审,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惨痛教训。在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慎用手中权力,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一名干部颇有感触地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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