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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三项举措致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刘婧 发布时间:2019-07-05 15:56:41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共收案13392件,结案11896件,结案率达到88.83%,人均结案270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8.4天;电子卷宗生成率为98.06%,裁判文书上网率为68.91%;在全省法院“提升年”活动第一轮考核情况通报中以95.26分的综合得分列第一类法院首位。 把握一个关键,实现审判工作快慢分道。攸县法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推进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在案件的程序适用上,做到适用简易程序是常态,采取普通程序是例外,将简易程序审理向普通程序转换的审批权限上收至主管院长,防止法官无正当理由私自随意转换程序,拖延办案时间。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尽可能做到一次开庭、一次审结、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今年以来,攸县法院的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2.07%,同比上升12.92个百分点,当庭宣判率达到94.9%,同比上升10.46个百分点。 在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的同时,攸县法院同时采取措施保证对疑难案件的有效办理,规定院庭长及民一、民二庭原则上办理疑难案件,院庭长办理常规案件必须达到省院规定数量后才能分配办理简易程序案件。今年该院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7.56%,发改率仅为0.36%,两项指标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一,结案率同比增加了14.48个百分点,人均结案数同比增加了164.2%,平均结案周期较去年缩短29.6天。 扭住两个抓手,实现审判工作监管有效。攸县法院通过加强督办考核和借助现代化科技手段办案,营造氛围、提升效率,进一步加快案件审理工作。依托审判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审限跟踪、催办和督办制度,在案件审限临近时由审管办及时发出催办通知,分管院长、庭长严格督办。对所有一年以上的案件逐案建立督办台账,要求承办制定清理方案,院长亲自督办,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将长期未结案件减少为1件(2019年6月25日超期)。同时对绩效指标做到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一季一兑现,且所有指标均落实到个人,对员额法官、辅助人员、行政人员、临聘人员分类按季落实考核奖惩。在办案手段上积极探索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的案件审理新模式,利用电子送达55260人次,微信调解7次,视频调解77次,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极大地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 强化三项措施,实现审判工作保障有力。攸县法院注重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争取地方支持,切实在人力、物力和机制上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争取多方支持,为审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在办案力量保障上,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支持临聘人员工资支付,同时为解决办案辅助力量不足问题,攸县法院尝试以建立省内高校实习基地的方式引入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5月份从湖南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引入了30名实习书记员,实现了“一审一书”。在科技运用保障上,大力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当地政府投入数千万元与法院共同开发了“互联网法庭诉讼平台”智能辅助系统,同时加强后勤保障,完善硬件设施,优化车辆配置,全力保障办案用车。在办案精力保障上,适当压缩院内会议、活动等行政事务,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间,减少业务庭室和审判人员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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