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四川省蓬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内设机构改革和人事调整工作会,全院干警参加会议。经优化整合,该院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改革精简至8个,新的内设机构体系即日起全面运行。
蓬安县法院按照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在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下,结合审判工作任务实际,经优化整合,将原有的12个内设机构改革精简至8个,其中审判业务机构6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行政管理机构两个,包括综合办公室和政治部(督查室)。法警大队、派出人民法庭未在此次改革范围。原设立的内设机构不再保留,新的内设机构体系即日起全面运行。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晓燕表示,内设机构改革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必然要求。全院干警要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对待内设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把握“大稳定、小调整”,“人岗相符、同步到位”和“有为有位、人才递进”三大原则。全院干警要强化初心使命,全面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