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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刑事案件开审
作者:何珠国 韦彦羽 发布时间:2019-06-28 11:33:09
6月25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郁某甲、郁某乙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此案是南丹县首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的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郁某甲、郁某乙以1万元购得一片马尾松林,在林木采伐许可证未办理完毕的情况下雇请他人对购得的蓄积量为36.3立方米的林木进行砍伐。公诉机关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且有自首情节、已签具结书,建议对二被告人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庭审当天,法庭在征得二被告人同意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省略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直接听取辩护人意见,由被告作最后陈述。最终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整个庭审用时不到10分钟,大大地节约了诉讼成本和诉讼资源。 庭审结束后,公检法三家还召开了南丹县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联席会。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实践中如何规范办理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简化案件办理流程、加强工作衔接配合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初步达成共识。下一步公检法将认真归纳梳理实践中的做法和经验,逐步统一标准,建章立制。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认罪认罚处理制度实施的重点和难点,加强了公检法的沟通、协调和配合,更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对提升刑事诉讼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起到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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