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运用“要素式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41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涉案标的金额94万余元。“要素式审判”作为庭审方式的有效创新,极大地提高了该院简案处置的司法效率。
所谓“要素式审判”模式,即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点,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点进行庭前指导、审理和制作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模式。平武县法院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推行“要素式审判”模式,精简传统办案环节,以案件具体要素为中心办案,建立起快捷、简便、高效、便民的速裁工作新机制。
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被告平武县某矿业公司一直拖欠员工工资未发,经41名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方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裁判。速裁组承办法官按照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基本要素,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案情要素进行提炼,调查双方是否有劳动关系,入职时间、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合同约定工资数及实际领取工资数,欠薪起止时间等等,对无争议的事实予以归纳并当庭予以确认,避免当事人赘述,总结争议焦点,重点对有争议的事实进行调查审理,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提高了诉讼效率。在“要素式审判”方式下,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更加清楚,快速达成调解协议。
5月27日,平武县法院简案速裁组公开开庭审理了41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仅用三小时即审理完结,充分显现了“要素式审判”在提升审判质效上的优势,是实现案件繁简分流的配套创新。下一步,平武法院将继续优化和推进“要素式审判”方式,在细节上下功夫,在环节上谋创新,力争将“要素式审判”做好、做新,努力为提升审判效率,减轻法官办案压力,切实践行司法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