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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孩多次遭父亲家暴 法院发出“保护令”
作者:胡云淞 石小芳   发布时间:2019-05-24 14:58:31


  5月22日,湖南省洪江人民法院法官在洪江区妇联及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将“1号人身安全保护令”送达至被申请人陈某手中,同时将保护令送至当地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协助执行。这是洪江人民法院成立以来签发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据悉,自2018年10月以来,年仅7岁的陈某甲多次遭受父亲陈某的家庭暴力,已经严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洪江区妇联代陈某甲向洪江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禁止陈某对其女儿实施家庭暴力。法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多次对陈某甲实施家庭暴力,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便依法发出(2019)湘1291民保令1号裁定书,禁止被申请人陈某对陈某甲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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