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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程光故意杀人分尸案
作者:陆科铭   发布时间:2019-05-17 11:08:31


被告人程光在庭上受审。
庭审现场。

  5月16日上午,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宜州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程光故意杀人分尸案。

  检查机关指控,被告人程光因琐事对被害人韦某怀恨在心,于2018年3月23日凌晨或24日凌晨闯入韦某位于宜州区洛东乡大曹村家中,用木椅用力敲击韦某的头部直至木椅被打烂,又持铁锤捶击韦某面部、嘴巴,将韦某杀死在家中卧室内。杀人后程光将韦伟宜残忍分尸,清理了作案现场,并将尸块拿到自己家废弃的老房子中藏匿,将用于作案的铁锤及沾有韦伟宜血迹的被褥、蚊帐等物拿到自己居住的房中藏匿。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韦伟宜系受外力打击严重颅脑损伤导致死亡。

  检查机关认为,被告人程光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认真组织控辩双方完成了所有庭审程序,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程光是否构成自首充分发表了意见。受害者家属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程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程光当庭表示认罪。由于案情重大,合议庭决定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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