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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机制促规范 执行攻坚敢亮剑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
作者:梁磊 王亚妹   发布时间:2019-04-23 12:00:38


    2016年以来,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执行保障,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质效,各项考核指标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并作为全市唯一一家基层法院,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集体”。

  凝聚合力,构建解决执行难大格局

  “你好,丁庭长吗?我是县公安局的小李,你院采取临控措施的冯某现在在泉林历山检查站被我们控制住了,请赶紧来交接一下吧。”接到电话后,该院执行法官立即带领法警赶往现场,对冯某实施了拘留。

  冯某因拖欠陈某借款8万元被诉至法院,执行过程中,依法查封了冯某承包土地上的300余棵树木。因处置手续复杂,周期较长,须冯某本人办理林木采伐证,但冯某一直在外躲避执行。该院于是联合公安机关对冯某采取临控措施。

  冯某被拘留后,法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让其与买家联系,谈妥价格,并到县林业局办理了采伐证。后买家将树款打到法院账户,冯某与陈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用该土地的剩余承包期抵偿剩余欠款,该案顺利执结。

  为凝聚解决执行难合力,泗水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文件,协调政府积极解决100余件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案件,县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开展了专题视察调研。组织召开了涉及全县28个部门、13个镇街的联席会议,建立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初步建立全县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与县公安、检察机关密切合作,协助执行和打击拒执行为成效明显。制定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扎实开展“执行利剑”等集中执行行动,举全院之力向执行难宣战,向“老赖”亮剑。

  改革创新,促执行工作提质增效

  近日,泗水法院通过网上公开拍卖,将一处被查封的房产高价卖出。

  周某某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王某某被判决偿付周某某欠款本息等共计13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该院依法委托相关部门对查封的王某某名下位于济南市的两处房产予以评估,并在淘宝网上公开拍卖,其中一处房产以高于评估价的价格拍卖,节省了拍卖费用,提升了财产处置率。

  2016年7月,该院率先在全市法院进行了执行团队机制改革,按照“1+1+N”的模式组建7个执行团队,实行扁平化管理,理顺了执行工作机制,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执行质效。积极推进“执转破”工作。将涉案21件、执行标的5178万元的4件执转破案件移交济宁中院审查并裁定立案,有效促进了涉及“僵尸企业”执行积案的化解。扎实开展执行保全工作,建立健全了执行保全制度,成立执行保全团队,以财产保全促执行机制顺利运行。2018年以来执行保全共立案617件,保全率91.14%,执行标的900余万元。加快财产处置变现进度,积极解决执行财产评估时间长、拍卖变现慢问题,改进查扣财产处置程序,全部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询价。共委托网络拍卖90件190次,拍卖成交36笔,成交额1378.84万元,网拍率达到100%。

  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立案了,续冻了张某的钱。”申请人李某说。李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李某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张某的银行存款。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在冻结的存款快到期时才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材料。了解情况后,执行大厅值班人员立即将材料转交到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登记预审,经局长签批立案,立即将案件转到执行团队,及时采取续冻措施。从接收申请执行材料到实施续冻措施,仅用不到一天的时间,有效避免了因保全措施超期给申请人造成的不必要损失,大大缩短了立案周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全面推动执行工作规范化,该院规范执行案件流程,严格运用办案流程管理系统,力求信息完整,将2016年以来执行结案的5000余本纸质卷宗全部进行扫描并归档。规范公开执行法律文书,规范执行文书制作,统一制作标准,严格签批程序,防止问题法律文书产生。不断提高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率,上传执行法律文书5000余份。全面规范执行款物管理,对2004年以来的597笔、累计1095万元的旧存执行案款进行了全面清理和发放。认真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避免了案款来源不明、长期混同沉淀情况的发生,实现执行案款到账后30天内发放要求。2016年以来,共支付过付款7000余次、1亿余元。规范财产刑案件执行程序,对刑事财产刑案件的移交立案、文书样式、交款程序进行了明确和分类管理。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确保了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2017年以来,共立案执行刑事财产刑案件221件,结案214件。

  铁腕重拳,严惩失信和拒执行为

  工行泗水支行等申请执行邵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6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40余万元。该院依法评估拍卖了邵某某房产一处,对于剩余未履行的300余万元,执行法官多次催促邵某某未果。后经调查,邵某某曾收取巨额赔偿款和工程款,具备履行能力,该院遂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拘留期满后,邵某某仍不履行义务,该院遂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希望通过本案,告诫那些存有侥幸心理的失信被执行人,凡是对法律置若罔闻,视法院判决为儿戏的人,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制裁。”该院院长张晋春如是说。

  该院坚持铁腕执行,严惩失信和拒执行为。近年来,将5179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并逐批在新闻媒体曝光。重拳打击拒执行为,共拘传被执行人619人次,司法拘留249人次,移送公安部门临控200余人次。移交公安机关涉嫌拒执罪案件5件,立案2件,判决1件,倡树守法诚信的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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