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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出台十项措施服务“三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
作者:徐逢凤 发布时间:2019-04-22 13:06:39
为落实好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日前研究出台十项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公正高效审判、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注重典型案例引领等,以高质量司法产品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工作。 一是高效审理乡村发展中的纠纷。强化裁判规则引领作用,公正高效审理涉及特色小镇、美丽乡村、农村社区建设及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案件,依法规范乡村发展、经营中的各种行为,助力农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切实维护新型经营主体权益。定期走访“双汇”“牧原”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社、电商销售公司等,有针对性提供司法服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三是依法鼓励支持新型经营方式。用足用活法律政策,妥善审理涉及“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土地流转、农用地“三权分置”纠纷,合理有序促进农业市场化、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发展。 四是加大涉农知名品牌保护力度。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恶意侵权赔偿标准,降低维权成本,保护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以及“信阳毛尖”“铁棍山药”等特色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或集体商标、证明商标,为培育知名品牌、鼓励创新创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是完善重点生态区域保护机制。以太行山、大别山、桐柏山等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为重点,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严厉惩处污染水体土壤大气、滥采滥伐山林、非法采矿采砂、侵占河道等行为,以法治利器维护良好生态。 六是依法惩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加大对违法占用、买卖耕地行为的制裁力度,依法审查相关非诉执行案件,推行裁执分离,与有关职能部门一道守住耕地红线、维护粮食安全。 七是坚决斩断伸向“三农”黑手。依法打击农村“微腐败”“蝇贪”,保障涉农惠农政策资金真正惠及广大农民;严厉惩治“三农”领域高发的“两抢一盗”、诈骗、敲诈勒索、制售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犯罪;从严从快惩处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横行乡里、欺行霸市、高利放贷、经营赌场的黑恶势力。 八是保护进城返乡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四快三优先”模式,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定期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保护好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人身安全等,让农民工既入得了城、扎得下根,又回得了村、稳得住心。 九是强化裁判引领促进乡风文明。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巡回审判,引导摒弃索取高额彩礼、干预婚姻自由、不赡养老人等不良风气,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十是积极推进乡村社会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枫桥经验”,依托698个人民法庭,运用微信、微博等现代科技,建立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组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网络,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去年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法院《关于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要求,公正高效审结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长期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涉黑团伙主犯狄治民,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该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选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侵犯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植物新品种权的责任单位被判决赔偿4952万元,创同类案件赔偿新纪录,为促进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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