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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昌法院五项举措服务农村春耕生产
作者:汪新元 杨圆   发布时间:2019-04-11 11:34:26


  日前,湖北省孝昌县人民法院针对当前春耕时节辖区内涉农案件增多的问题,积极创新工作举措,采取五项举措服务农村春耕生产,确保办案不误农时。

  一是认真落实便民措施。充分发挥基层法庭人民调解工作室作用,认真接待来访群众,现场解答群众疑问;以巡回法庭为基点,实行上门立案、巡回办案、进村入户开庭,方便农民诉讼,就地化解纠纷,确保办案不误农时,让农民群众安心投入到春耕生产中。

  二是加大涉农案件的执行力度。结合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将全区涉农案件逐一登记造册,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以赴执行涉农案件,确保春耕生产资金及时到位。

  三是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犯农民人身财产权益以及制造、销售、贩卖假农药、假种子、假化肥等犯罪行为,为推进春耕备种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是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辖区人民法庭利用农村集会日,定期、定点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通过图文展播、以案讲法等通俗易懂的方式,提高农民的维权能力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同时针对农业生产中出现的各类法律问题,结合典型案件,主动提出司法建议,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五是建立群体性纠纷应对机制。针对春耕期间是农村土地调整、农业承包等群体性纠纷高发期的特点,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调解网络作用,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做好诉讼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对诉讼到法院的涉农纠纷,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加大诉讼调解力度,预防和控制涉诉群体性事件发生,切实维护春耕期间农村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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