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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校园贷”诈骗案:92名大学生被骗71万元
作者:王士民 王栋 发布时间:2019-04-01 15:26:29
近日,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王某某利用“校园贷”诈骗一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通过积极向被告人家属做工作,为受害大学生追回损失71万余元。
打工太累萌生诈骗想法 92名大学生被骗71万余元 就这样,通过同学、朋友介绍,陆陆续续有92名大学生在“名校贷”、“爱又米”等平台上办理了贷款业务。学生们将款贷出后交给王某某,王某某却偷偷把他们的网贷平台账号换绑了手机号码,这样受害大学生就收不到催款信息,以为贷款已经还上了,实际上被骗钱财大部分被被告人占有并用于生活花销了。同时,被告人王某某还使用被害大学生的账号在贷款平台购买手机、鞋子等物品后套现或自用。截至案发前,被告人已陆续骗取了71万余元。 迫于压力投案自首终获刑 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从2017年2月起,不断有大学生接到网络贷款平台的催款短信,反复多次后才猛然醒悟,自己是被骗了,被告人王某某根本没有给他们还款,于是纷纷向学校驻地派出所报案。2017年8月,被告人王某某迫于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自己的罪行。案件经过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肥城法院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件审理中,主审法官通过积极做被告人王某某家人工作,其家属将法院认定的71万诈骗款项全部缴纳。并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肥城法院接到被害大学生举报,迅速将案件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成功帮助被害大学生多追回5万余元被骗钱财。目前,受害大学生的退赔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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