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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聊诈骗一万多元 被告人不思悔改“二进宫”
作者:陆燕 发布时间:2019-01-22 14:30:59
陈某某因诈骗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利用手机聊天工具认识了被害人凌某某,骗取了凌某某的信任后诈骗了其1万多元。2019年1月11日,经过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2015年12月,陈某某刑满释放出来后,没有工作,经常在手机上利用聊天软件与各种陌生人聊天,在网上认识同城的凌某某后,其通过手机聊天和线下见面的方式,逐渐取得了凌某某的信任。之后,陈某某以帮助凌某某刷手机为由,骗取凌某某的苹果手机一部(价值2204元)拿去转卖给他人,又以可以帮助凌某某的女儿进入某公立小学读书需要打点老师手续费,可以借钱给凌某某还债但是需要凌某某出转账的手续费为由,先后多次骗取凌某某给其微信转账约一万多元,并用于个人消费。
检察官提醒,通过网络聊天认识陌生人,需要警惕以借款、帮忙等为借口的转账、汇款信息,切莫因贪图便宜而损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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