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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激发法官办案“内生动力”
作者:白昊   发布时间:2019-03-26 15:07:44


  今年以来,为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升案件质效,宁夏彭阳县人民法院修订并执行新的《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实施办法》,该办法突出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基本原则,实施以来法官办案劲头明显提升。

  新修订的《办法》使用诉前分流、立案分流、速裁分流的“三步分流法”,将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按照类型、难易程度分别交办不同的审判团队进行审理;设置专职程序分流员负责各分流工作的衔接配合,提升分流的科学、合理性;将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纳入案件分流环节,分散缓解立案压力。

  今年以来,各审判团队审理案件的数量和难度明显增加,但专案专审的分流制度让办案人员节省了因不同案件类型之间转换所需要的时间成本,最大限度激发法官办案的“内生动力”,有效带动了办案积极性。截至3月26日,彭阳县法院受理民商事诉讼案件同比增加176件,同比增长20.2%;结案数同比增加185件,结案率60.36%,同比上升9.0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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