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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安法院以审判为中心落实庭审实质化
作者:李大明   发布时间:2019-03-12 13:41:45


庭审现场。

  近日,黑龙江省北安市人民法院成功审理了一起挪用特定款物一案,按照庭审实质化要求,充分发挥了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作用,省检察院工作人员、北安市检察院部分干警、北安法院部分刑事干警旁听了庭审。

  犯罪嫌疑人马某在某村任书记兼村长期间,私自截留该村18户村民低保金7万余元,用于该村建设及偿还该村债务。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公诉人、审判员三方当庭质证,并将特定款具体来源、时间、钱款去向当庭查明,公诉人与当事人当庭发表意见,并出示了详细的证据。

  北安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庭审实质化、司法证明实质化、控辩对抗实质化,确保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控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和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解决罪、责、刑问题的核心环节,加强证据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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