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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俩被执行人在拘留所里过年
作者:黄子恒 发布时间:2019-02-02 15:17:18
被执行人黄某(左)、蓝某(右)被依法拘留。 2019年1月30日,正值年关将至,广西宾阳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的两名被执行人黄某、蓝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他们二人因欠钱不还,成为宾阳第一批在拘留所里过年的“老赖”。 原来,2016年7月,黄某、白某、蓝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共同向常某借了3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每月6分,借款期限至2017年的1月止。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除了得到1800元外,常某并未如期收回借款本息。常某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常某胜诉后,三名被告仍然无动于衷,常某只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宾阳县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该起纠纷案件时发现,案件的标的并不大,本金为28200元。被执行人黄某、白某、蓝某也具有较为稳定的还款条件,黄某、蓝某均为公司职员,每月有固定收入,此外,蓝某名下还登记有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如此一来,与那些确无财产和还款能力的被执行人相比,该案的被执行人“老赖”成色十足。虽然有履行能力,但三名被执行人却玩起了老赖常用的套路—失踪。与此同时,该案纠纷的标的金额较小,而蓝某的商品房价值又过大,暂不宜进行处置,案件的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办法总比困难多。执行法官分析,如今年关将至,需要处理的事情较多,被执行人定会在单位或者住所地出现,遂不定期派干警在被执行人的公司及住处附近巡查。果不其然,1月30日,离除夕只有4天时间,被执行人黄某、蓝某出现在公司附近。执行干警一拥而上,将二人控制后带回法院。
在执行局办公室,债权人常某与久未谋面的债务人黄某、蓝某进行了一次较长时间的协商,希望双方能够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有一个较为圆满的结局。但黄某、蓝某二人仍以种种理由对债务进行推脱,双方的协商无果。在此情况下,执行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对黄某、蓝某二人均处以拘留15日强制措施,并将二人送至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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