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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全省法院2018年工作亮点回顾
发布时间:2019-01-15 10:23:25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
  2018年,在黑龙江省委坚强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政府、省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各项重要部署和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省法院受案69.4万件,结案64.8万件,结案标的额1236.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0.3%、10.0%、22.6%,法官人均结案129.8件,同比上升6.6%。其中,省法院受案11442件,结案11002件,同比分别上升21.1%、22.4%,法官人均结案同比上升14.5%。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全省法院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深入推进平安黑龙江建设,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万件,判处罪犯3.3万人,同比分别上升7.7%、9.0%。

  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等案件88件148人,审结危害生产安全及关联职务犯罪案件50件80人、交通肇事犯罪案件1773件1875人、涉枪爆犯罪案件125件187人。依法从严判处危险驾驶犯罪7785人,判处人数比上年增加58%,监禁刑适用率从65.3%提高到81.7%。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要使命责任,采取涉黑涉恶案件“三级院长”负责、院庭长主办、相对集中管辖、集中宣判等超常举措,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37件773人,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8件109人,依法对郭立新等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判处死刑。5次集中宣判124件687人。

  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500件4438人,审结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583件624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23件194人。开展“禁毒2018”专项行动,审结涉毒犯罪案件822件1329人。依法严惩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01件154人。

  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873件1363人,其中杨国亭等原厅局级干部41人,赵长满等原县处级干部84人。认真贯彻执行监察法,制定支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促进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

  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规范刑罚执行变更,办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719件。坚决落实防范和纠正冤错案件要求,坚持疑罪从无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省法院一、二审宣判23人无罪,通过再审宣告13人无罪,其中在省法院一次集中公开宣告9人无罪,并启动追责程序。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动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打击侵权假冒、“扫黄打非”等行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诉讼外化解纠纷1.9万件,同比增长20.9%。认真落实省委“法治建设年”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省三级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5247次,12.4万名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法院、监督司法。

  贯彻新发展理念 服务保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全省法院紧紧围绕省委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建设“六个强省”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2.5万件,结案标的额836.9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0%、26.2%。审结企业破产、强制清算案件80件,依法审理、执行涉龙煤集团、庆丰集团、佳电股份等系列案件,指导伊春中级法院稳妥审理西林钢铁破产重整案件,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促成西钢等40家公司重整成功、起死回生。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92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审结涉外商事案件39件,办理国际、区际司法协助案件175件,助推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在全国率先完成涉军停偿案件审判执行任务。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审结借款、股票、证券、票据、保险等案件10.9万件,结案标的额175.3亿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房地产案件13951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林业承包、渔业承包等涉农案件9537件,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扶贫款等犯罪。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审结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075件、民事案件3516件、行政案件233件。大庆中级法院审结我省首例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提起的大气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被告自愿投入1.4亿元对生产设备改造升级并植造200亩林木进行替代性修复。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出台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等规定,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评查、专项执行和“走企业、提建议、促发展”等活动,积极与省工商联建立联动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央视《新闻联播》以“黑龙江高院出实招动真格支持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为题进行了报道。

  决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打通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年。在省委坚强领导和各地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全省法院以敢打必胜的信心决心,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执结各类案件21万件,执结到位400亿元,综合结案率91.0%。实际执行到位率列全国第3名,高出全国9.2个百分点;实际执结率列全国第4名,高出全国14.8个百分点。

  紧紧依靠省委坚强领导。多次向省委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省委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年”活动。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执行工作报告。省委政法委出台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等工作意见,挂牌督办339件重大案件。各市(地)党委均集体听取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各级人大、政府全力支持,采取一系列加强执行工作的措施,解决一批制约执行工作发展的问题,为破解执行难提供了坚强领导和有力保障。

  大胆创新执行制度机制。建立全省三级法院统一执行指挥系统,开发执行远程移动办公系统和执行APP,执行案管系统增加关键节点超期自动锁定、自动限制等功能,建立实时指挥、定期通报、专项通报、单独考评相结合,网络管理与传统管理并行的规范化管理体系。探索全省法院警务化、集约化、团队化改革。

  持续强化攻坚决战力度。开展“雷霆行动”,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涉特殊主体案件等专项执行活动,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包片推进,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出台打击拒执犯罪规定,与31个部门联合采取惩戒措施,并在全省范围内为失信被执行人开通失信电话彩铃。累计司法拘留15836人,罚款2104人,判处拒执罪188人,限制购买机票164.2万人次、动车和高铁票11.3万人次,限制市场准入和任职资格8533人次,限制出境1466人次,迫使8.8万人自动履行义务。

  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各级媒体采取特别直播、跟踪报道等方式大力宣传执行,刊播失信“老赖”名单,对重大执行案件全程报道,省广播电视台的执行特别直播,在线收看1000余万人次。人民网、凤凰网、新浪网、东北网等全媒体同步直播执行,累计点击2744万人次。省法院官方微博执行版块阅读量1950余万次。全省法院累计曝光“老赖”32.5万人次,把“老赖”围堵在线上线下,发布在微博微信,晾晒在广场庭院。七台河中级法院执行微电影《最后一公里》,获第六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金海棠好作品奖”。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全省法院积极适应新时代社会矛盾新变化和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不断推出为民便民新举措,努力让司法公正看得见、可感受。

  强力推进“人民满意”创建活动。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在全省法院广泛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好干警”活动。把改进作风、整改问题、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作为创建重要内容,推动试点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让当事人不受地域限制,享受便捷诉讼服务。建成诉讼服务网和“互联网+”电子诉讼平台,开发诉讼服务APP,完成网上立案1905件、电子送达1233次、证据交换16287份、缴费48.2万次,12368热线接听来电21.1万次。落实“四零”服务承诺,开展诉讼服务标准化建设,改造升级诉讼服务大厅76个。 强力推进民生权益保障。开辟绿色通道,组建专门团队,开展专项审判、执行活动,审结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等涉民生案件3.4万件,专项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1940件,执结到位6351.7万元。落实司法救助资金4719.7万元。省人大提议、省政府支持,在全国率先建立道路交通执行专项救助资金,救助群众426人2780万元。

  强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150件,审查和执结行政非诉案件3989件,同比分别上升8.6%、24.4%。行政机关负责人一审出庭应诉率100%,二审99.9%,老百姓“告官又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发送司法建议150份,连续10年向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全面深化司法改革 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司法改革决策部署,锐意创新,勇于担当,全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体制机制性障碍。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官惩戒试点,提请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召开首次法官惩戒听证会。员额制改革以来,退出法官员额537人,启动第二批遴选增补法官888人,形成了有进有出的法官动态管理机制。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三级法院院庭长办案37.1万件,占结案总数57.2%。采取“重点评查”“交叉评查”等方式,评查长期信访、重审改判、非监禁刑适用、涉营商环境等各类重点案件5.8万件,推进“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要求有效落实。

  深入推进司法权运行监管。在全国率先研发建立法官监督平台,引入压力传导和良性竞争机制,将全省5386名法官办案绩效、信访投诉、纪律作风等情况自动收集、实时分析、动态排名、全省公示,办案存在问题的法官自动进入“警示名单”,并与法官评先、晋升等挂钩,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办案质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召开庭前会议1131次,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990次,委托或指定辩护人19807人次,当庭宣判14295件,“轻刑快审”20588件。修订院庭长权责清单,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管不缺位。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分设刑事专委会和民行专委会,制定工作规则,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制度,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司法权依法行使。

  深入推进农垦林区法院机构改革。将农垦、林区系统31个基层法院整合为12个省法院直属基层法院,撤销伊春、大兴安岭林区7个基层法院和农垦、林区系统46个派出法庭。新设的法院、法庭已全面开展工作。整合后富余的编制、人员全省统一调配,充实到“案多人少”的法院。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把司法公开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倒逼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做到依法能公开的全领域、全方位、全流程向社会公开。累计在互联网公开裁判文书149.5万份、审判流程信息173.7万条、执行信息60.2万条、庭审直播录播5.8万件,黑龙江法院网点击量5.4亿次,省法院官方微博粉丝209万,微信关注用户12万。推行院长开庭直播,三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庭审直播2935件。

  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全省法院信息化3.0版不断完善,智慧法院建设全面启动,法院专网、移动专网贯通全省所有法院和派出法庭,司法办案、法院管理等核心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全覆盖。“法信—法律应用平台”全面建成使用。“庭审语音识别系统”“合议语音识别系统”投入应用。“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存储法律法规、案例资源超过160万份,为法官提供类案检索服务16.1万次,辅助生成法律文书5.9万份,有力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建成大数据管理中心,汇聚审判流程、执行节点、行政办公等信息1000余万条,实时反映审判态势、法官办案绩效等,为司法改革和司法决策提供参考。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之年,也是我省推进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塑环境重振雄风的发力之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强化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强化案件质效意识、服务保障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大力加强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大力推动改革创新和智慧法院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


来源: 黑龙江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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