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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法院:公司逾期不履行 依法执行股东财产
作者:温雅楠   发布时间:2019-01-11 11:20:13


  近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公司股东刘某的银行卡,随后,被执行人刘某主动来到法院要求履行义务。

  据了解,申请人信阳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驻马店某酒店有限公司签订《厨具设备买卖合同》,约定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提供厨房设备和服务事宜,申请人按照约定提供厨房设备和服务事宜后,被执行人一直拖欠申请人货款,申请人多次索要未果,故起诉至浉河法院,经过浉河法院调解,被执行人驻马店某酒店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信阳某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30万元。被执行人驻马店某酒店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间内履行法定义务,故申请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文书。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驻马店某酒店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该公司负责人以种种理由为借口拒不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

  执行干警反复劝说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的同时又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该公司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未有可供执行的金额。

  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放弃,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公司有多名股东,经过执行干警的核实后,依法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随后,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公司股东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情况、车辆情况等,发现其中一股东刘某有可供执行的金额,执行干警立即将被执行人刘某银行账户内可供执行的存款进行冻结。

  被执行人刘某在银行取款时,发现自己账户里的钱被冻结后,这下着急了,立即主动来到法院找到执行干警要求履行义务,与执行干警约定好时间后,刘某当天带着现金来到法院还款,随后执行干警依法解冻其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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