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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开展“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
作者:黄俊燕 发布时间:2019-01-09 14:49:52
“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现场。 为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有效落实各级河长责任,2019年1月7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河长办,在清水江远口至坌处河段开展“两长护河大巡察”活动。 当天,清水江天柱河段县级副河长、县政协主席彭子培,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德锰,分管副检察长吴经栋和生保部门全体干警,坌处、竹林、远口等清水江沿线6个乡级河长,县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等9个县直部门负责人以及白市电厂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巡察活动。 清水江是长江上游重要支流,贵州省第二大江,干流全长459公里,在天柱县境内长77公里,流经辖区内坌处、竹林、远口等6个乡镇,在天柱县流出省镜。巡察组先实地查看了远口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验收情况,该镇镇长向巡察组汇报了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投入使用的原因及下步工作打算。随后,巡河人员乘船从远口码头至坌处三门塘码头,途中,重点查看是否存在网箱养鱼、非法捕鱼、非法侵占河道、非法淘沙采砂、向河道倾倒渣土和生活垃圾等情况,巡察组还实地查看了坌处镇三门塘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巡察结束后,各乡级河长就各乡镇段开展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县级责任单位移民局、农业局、环保局及住建局围绕发现问题作整改情况汇报,县河长办就清水江河长制推行情况进行汇报。谢德锰表示,天柱县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各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联系,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管等方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公益诉讼职能,为清水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有力的检察力量。
彭子培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认识到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河长责任落到实处;二是聚焦工作重点,狠抓工作落实。要以巡察中发现的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未能投入使用、沿岸垃圾乱堆乱倒、沿岸养殖场排污等问题为重点,及时予以整改,消除环境污染隐患;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严格整改到位。各乡级河长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发挥带头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做好沟通协调配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共同保护好清水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天柱新未来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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