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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法院将法律知识送到百姓耳边心间
作者:刘禹锡 发布时间:2018-11-20 14:11:36
烟台开发区法院普法宣传活动现场。 烟台开发区法院普法活动现场。 法院是专业的司法审判机构,也是普法的第一线。近年来,山东省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阵地,构建了对内统筹指挥、对外联动合作的普法传媒矩阵,充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一是抓好“以案释法”。今年以来,烟台开发区法院共收集整理对群众具有教育意义且适合公开的案件20余件,并在各级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组织全区100余名市管、区管领导干部旁听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庭审,通过生动的法治案例,提升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是抓好“以节宣法”。在国际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该院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的案件,法官走上街头,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法律八进活动。切实围绕扫黑除恶、家庭暴力、校园欺凌、民间借贷、安全生产、合同纠纷等热点问题,为群众答疑解惑,将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这样频率高、范围广的宣传方式能更深、更近、更易、更广的让大众百姓接触和接受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据统计,今年以来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册,发放法治宣传便民袋200余个,提供法律咨询17次。 三是抓好“以媒普法”。该院坚持与新闻媒体建立合作,主动邀请电视台、报纸等官方主流媒体,结合本院办理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通过烟台电视台《德与法》、烟台开发区电视台《讲纪说法》等栏目、报道审判改革和典型普法案例,以及 “执行难”和“执行不能”、扫黑除恶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同时,该院还通过新型媒体助推普法宣传,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运用新媒体拓展普法宣传广度和深度,利用官方微信、微博、网站等自媒体平台开设普法教育专栏,向社会公众推送法治知识,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法律套餐”。把新媒体平台和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四大平台”相链接,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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